重庆方腾||以“主观不明知”破局,涉强奸罪嫌疑人成功被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9/10/2025 12:00:00 AM    浏览次数:0 次

重庆方腾||以“主观不明知”破局,涉强奸罪嫌疑人成功被取保候审

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强奸罪”的指控往往因涉及弱势群体权益而备受关注,司法审查尤为严格。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王佳宾律师近期代理小林(化名)涉嫌强奸罪一案,凭借对“主观明知”要件的精准拆解、关键证据的及时固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实现取保候审,为案件后续辩护奠定关键基础。

一、案情简介

2025年8月,小林(化名)因涉嫌强奸幼女被贵州某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当地看守所。家属第一时间委托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介入,律师团队随即安排首次会见。

经核实,小林与被害人2022年通过社交平台相识,被害人平台标注18岁且外貌显成熟,双方发展为恋爱关系。小林多次询问被害人年龄,均获“已满16岁”答复,2024年3-6月,两人三次见面并自愿发生性关系,期间被害人向小林索要钱款超一万元。此后,小林求见被拒后遭自称被害人“哥哥”的男子持棍殴打并索财,被害人方报警,小林未逃离,原地等候警方。

律师团队据此判断有辩护空间,确定“否定‘明知’被害人系幼女、强调情节轻微与社会危险性低”的核心策略,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取保申请及相关证据,最终推动案件实现成功取保。

二、辩护要点

(一)直击“明知”要件缺失,否定犯罪构成核心

团队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明确强奸罪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需以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被害人系幼女为核心要件。本案中,被害人在社交平台标注18岁、多次明确告知“已满16岁”,且外貌呈现成熟特征,小林不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其系幼女”的主观故意;同时,双方系恋爱关系,性行为均系自愿发生,未存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未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危害后果,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削弱案件成立基础。

(二)三个核心维度系统论证不批捕理由

1.事实层面

详细梳理双方相识、交往及冲突的全过程,结合小林陈述、聊天记录(含询问年龄、恋爱沟通内容)、被害人社交平台主页截图等证据,证明小林对被害人年龄的认知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明知”前提,且性行为系双方自愿。

2.情节层面

强调小林无违法犯罪前科,案发后原地等待警方处理,具有自首倾向,事后积极表达配合调查的态度,同时被害人多次索要钱款的行为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本案情节显著轻微。

3.社会危险性层面

指出小林在本地有固定住所,家属愿意提供保证人,承诺严格监督小林遵守监管规定,小林无逃避侦查、再犯等风险,取保后不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威胁,符合不批捕的实质条件。

(三)高效沟通强化共识,推动办案人员采纳辩护观点

团队结合类似不批捕案例,如“被害人谎报年龄、行为人合理信赖最终改判无罪”;某地检察院李某某涉嫌强奸罪不起诉案(因行为人不明知被害人系幼女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清晰阐释强奸罪中“明知”要件的司法认定标准,重点说明“因恋爱关系引发的自愿性行为与强奸罪的界限”。同时,提交小林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表现评价、家属监管承诺书等材料,佐证小林的社会危害性较低,进一步推动办案机关认可辩护观点。

三、案件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局对小林予以释放,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及《释放证明书》,小林成功取保,重获自由。

【图1:释放证明书】

 

【图2:取保候审决定书】

四、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

19.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六)最高检2024年工作报告(强调对轻微犯罪“少捕慎诉慎押”)

该报告充分体现了当前司法机关对于轻微犯罪案件处理的政策导向,即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避免过度羁押。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情节轻微行为从宽处理)

根据该意见,对于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应秉持从宽处理的原则,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方腾专长领域

专注刑事犯罪辩护,实战经验覆盖传统与新型犯罪,核心领域包括:

强奸罪(涉未成年人、恋爱纠纷关联、熟人作案等)

寻衅滋事罪(民间纠纷冲突、公共场所冲突)

帮信罪(跑分洗钱、非法引流、银行卡牵连)

掩隐罪(赃款转移、虚拟币洗白、赃物处置)

开设赌场罪(跨境赌博、代理推广、平台运营)

诈骗罪(婚恋杀猪盘、投资诈骗、电信诈骗)

非法经营罪(违规放贷、非法销售、平台违规运营)

赌博罪(聚众赌博、网络赌博、赌资结算)等

六、团队核心优势

(一)精准破局能力

擅长深挖案件核心争议点,无论是否定强奸罪“明知”要件、寻衅滋事罪“随意性”要件,还是论证帮信罪“主观明知”缺陷、证据瑕疵及情节轻微等问题,均能精准切中关键,曾多次实现“公安取保受阻后检察院不批捕”“重罪辩轻罪”等突破。

(二)全流程死磕精神

“37天黄金救援期”(公安30天+检察院7天)快速取证、制定策略,到公安阶段多次沟通争取取保,再到检察院阶段攻坚不批捕、法院阶段争取缓刑/减刑,全流程响应不松懈。即使前期辩护受阻,也能及时调整策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丰富实战经验

依托大量刑事案例积累,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与司法认定尺度,能结合类案经验(如涉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恋爱关系关联案件辩护要点等)提升辩护说服力,高效推动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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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方腾律师事务所

地址:渝北区金渝大道89号10幢11-2号

提示:刑事案件“37天黄金救援期”(公安30天+检察院7天)是取保、不批捕的关键窗口,前期受阻不代表无机会,及时委托专业团队介入,才能抓住辩护先机!

(注:本案当事人信息已全脱敏处理,法律文书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流程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