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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张某和杨某认识不到一年,两人很快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按照当地习俗,女方向男方要了10万彩礼,并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没办理结婚登记。办过婚礼后不久,两人经常吵架,女方回了娘家,不愿继续和男方生活。男方要求把彩礼归还,可女方不乐意,最后,男方找到本所律师咨询。
案件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情况彩礼应当归还
1、双方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本案中男女双方由于只举行了婚礼,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双方不愿继续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应该归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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