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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甄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0   更新时间:2023-06-27 

    为帮助我市广大群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正确甄别、选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市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现提示如下:

    当事人在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并认真识别,避免上当受骗或延误诉讼时机产生损失,导致合法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

    一、律师执业需持市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样式如下(图例1),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图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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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其设立须经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样式如下(图例2)。所有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信息,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 https://credit.acla.org.cn/)。也可致电重庆律师协会进行查证,电话:023-6708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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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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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聘请律师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自存一份,签订委托合同后再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指派律师,使用律师事务所账户收取律师费,收费后开具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律师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律师事务所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均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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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所等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是律师事务所,其工作人员不是律师,其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展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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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广大群众以及各单位、组织如发现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其所在地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23-67623828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8号金融街融景中心B栋9层(重庆市律师协会)

    投诉专用邮箱:cqlxts@163.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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