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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还有辩护空间吗?

    浏览次数:0   更新时间:2023-05-05 

     

    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法院审判之前,对犯罪事实进行全面、详细的供述,并认罪认罚,以期减轻或减免刑罚。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很多律师认为当事人都已经认罪认罚,而不知道从哪方面进行辩护。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仍然有一定的辩护空间,但与传统的辩护方式有所不同。

    那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应该如何辩护?着眼点在哪里呢?
    一、 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辩护的着眼点?

    1、承认认罪认罚事实;

    2、当事人签收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依然可以改变;
    3、量刑建议依然可以改变、可以撤回、可以修改。
    实际上,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介入空间还是比较大。
    二、律师应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从认罪认罚思维中跳出来
    法官一般会认为认罪认罚具结书签订时,检察院与被告人的地位不平等,缺乏对被告人利益的考量,信息不对称。
    律师在代理认罪认罚案件时,需要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开庭时,面对的是法官,关于整个案件过程,前因后果当事人都可以详细的在法庭上陈述。
    通过律师的帮助,让当事人从认罪认罚的思维中跳出来,适用新环境,实现利益最大化。律师应帮助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引导当事人调整期望值,调整预期。

    三、及时与检察院沟通

    律师在代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应及时与检察院沟通,可就量刑建议与检察官沟通,比如可以告诉检察院律师认为量刑过重,量刑建议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律师应及时与检察官沟通,避免直接到法院,建议检察官调整,如果与检察官沟通无效,再面对法院,说服法官。
    律师应及时利用各种机会与检察官、法官沟通,交换信息。
    在律师辩护之前,量刑建议仅作为检察官单方的建议,辩护人要发表辩方的意见。在书记员有记录的情况下,全面阐述观点,说服法官,达到法院建议检察院修正量刑建议并进行调整。
    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依然可以上诉。

    四、表达量刑意见的潜规则

    有的认罪认罚案件,法院可能会认为检察院建议量刑轻了,法院可能会自主调高量刑。因此,我们要注意2个表达量刑建议的潜规则:
    1、律师在代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即使认为检察院量刑比较轻,当事人和律师也要继续申请检察院、法院改变量刑,降低量刑。
    2、律师即使觉得检察院量刑很轻,也要表达认为重了,反向再次进行表达。
    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轻了,法院可能会自主调高量刑。再加上被告人及其律师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也无任何异议,这样会加大法院调高量刑的可能性。
    总之,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仍然可以提供一定的辩护空间,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检察官、法官都是法律家,不仅需要懂实务知识,还需要加强研究理论知识,理论的高度决定成就的高度。
    注:以上内容系方腾律师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的讲座整理的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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