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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浏览次数:0 更新时间:2021-11-15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一、遗产管理人是什么?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富起来,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类型开始多样化,遗产价值明显增加。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随时都可能被遗产占有人私分、转移、隐匿或侵占。要想妥善保管遗产,减少继承人之间的纠纷,需要有专门主体对遗产进行管理与分割,从而维护遗产安全和完整,保障继承人的合法利益。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人管理人制度,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交付前,有关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管理、清算的制度。
二、哪些人或者机构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的产生顺序依次为遗嘱人指定、继承人推选、继承人共同担任、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担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遗产管理人能确保遗产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
遗产管理人能够更好的使遗产保值增值遗产管理人能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避免遗产因管理不善而损毁、转移。
遗产管理人能够更为妥善公平的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及遗产分配,避免大量涉及遗产的债权债务或继承纠纷产生,减少社会矛盾,减轻继承人、债权人的负担和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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